- 参展人员在展览会期间必须佩戴参展证。
- 展览会布展工作必须于2010年9月1日下午6:00时前完成,到时组委会将组织统一检查验收。
- 为了使博览会顺利有序地进行,参展单位要积极配合组委会的各项工作。所有参展单位必须按照组委会已下发的《参展商手册》要求布展,并遵守大会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组委会的统一管理,同时做好展位内的清洁卫生工作。
- 展位的布置要求美观,展品摆放要整齐,展品不准摆到展位外,参展商自带的广告、宣传单张等只允许在展位内粘贴,严禁违规张贴广告。
- 所有参展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度,同时现场工作人员将会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服务。
- 展览会期间,每天上午9:00开展、下午17:00闭馆,不得提前退场。
- 展品若出现侵犯知识产权事件,组委会将按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》责成该参展企业承担所有责任;展览会期间将有质监部门、工商部门不定期地进行执法检查,严禁假冒伪劣商品进场参展,如有发现当场没收并罚款处理。
- 参展单位注意确保安全,包括财产安全、场馆安全、消防安全等,展场内严禁吸烟。
- 展会期间,展场内不准高声或用辅助设备叫卖,如有发现,即刻清退出场并不退展位费。
- 一个展位只允许一个参展商家,不准串位、拼位,如发现后组委会立即将其清退出场并不退展位费。
- 撤展时,物品的撤出凭组委会开具的放行条对物品予以放行。


